本文錄自2017年10月3日舉辦的教育部計畫《愛情問答》講座,由獅甲國小陳麒文老師答覆參與者所提出的一個稍具學術性、有關社會階層與愛情/婚姻之間關係的問題。以下節錄自陳麒文老師的回應。
問:愛情或婚姻是一種有效的社會階層流動方式嗎?
答:如果談社會階層流動是向上流動跟向下流動的話,我比較會從跨國婚姻來舉例,因為它比較具體。跨國婚姻就是東南亞的女性移民到台灣來嫁給台灣的男性,對東南亞的女性來說,她們是向上移動,因為移動到開發中國家(台灣),這裡的衛生條件跟生活品質是比較高一點的,例如馬路上都是柏油路,可是如果你去越南或印尼的一些郊區,其實它們都是沙塵或是石子路等等……,然後那邊的飲水品質沒有我們這邊的好。但是對於台灣來說,會去娶東南亞籍女性的通常是比較屬於勞動階級的男性,他在台灣找不到另外一半,所以對台灣男性來說,就不算是一種階層流動,因為他們仍然在台灣的底層。
所謂的婚姻關係還有一種「上嫁」跟「下娶」,上嫁就是例如我是勞動階級的女性,我去找到一個擔任醫生或是教授,或是在國中小、公部門任職公務人員的丈夫,我就可以藉由嫁過去他們家來提升我的社會的聲望和地位。這就看你自己怎麼想。有的人會想利用婚姻關係來脫離原生家庭,像我遇過一兩個女性朋友,她們希望透過結婚來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然後去過不一樣的生活,這在台灣其實很常被新聞記者媒體提出來談的是很多女明星嫁入豪門、嫁給小開等等,這就是所謂的社會階級流動的方式。所謂的上嫁,她嫁過去之後有沒有取得職業的地位?沒有,但她有沒有取得聲望?有啊,她就是在豪門裡面當媽媽、當家庭主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