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別錄自兩場教育部計畫講座,分別是2017年11月21日舉辦的《愛情與性別對話》,以及2018年1月2日的《戀愛導航》。講座中均有參與者提出有關遠距離戀愛或網路戀情的問題,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的莊淑靜理事長回歸到「對感情的期待」整合性地答覆兩位參與者,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游美惠教授則以「愛不僅是感覺,也是行動」回應參與者所面臨的困難。以下節錄自兩位講者的答覆。
問題一:「網路的戀情是不是都會失敗收場?」
問題二:「異地戀是不是很有挑戰?」
莊淑靜理事長:關於異地的戀情,我覺得有個前提:你自己對於這個情感的期待是什麼?認知是什麼?如果本來就是一個期待可以常常見到面,然後天天在一起,不要距離那麼遠的人,也許就不適合去找一個在遙遠地方的對象。
其實時常見面、天天相處這件事情在現代生活變得有點困難,他今天本來可以跟你在一起,也有可能他明年工作或者是學業去到別的地方,這是剛剛談到變動的匯流的愛(請參考:「真愛」的社會學觀點:由匯流愛出發)。可是這時候最需要做的事情其實是讓彼此之間去做調整和變動,我有一個朋友,她的先生本來在臺灣工作,公司一直要調他去新加坡或中國之類的地方,一開始他拒絕了,可是因為他們是營造廠商,在臺灣真的沒有工作,他還是得去,這樣等於是他的配偶必須決定要不要舉家跟他一同過去。如果不去可能會有什麼樣子的狀況?這個就是所謂的異地的情感、或異地的家庭;如果去的話可能會有什麼樣的狀況?去或不去都有需要面對的問題,如果他的太太在臺灣也有自己的工作,那她是不是要把自己的工作辭掉,她得放棄自己的事業、工作,而他就必須成為太太一輩子的依靠,在經濟上要承擔更大的壓力。我這個朋友後來決定要跟著她的老公去那個地方,因為她說:「我的這個對象是一個不太會談跨國、或是遠距離情感的一個人,他比較不會透過這些媒介去表達情感或是分享生活。」有的人是可以的,她覺得假如她沒有這樣子在一起的話,他們很快就會離婚或分手,所以他就這樣決定。
不管是異地、網路等等,恐怕那個方式怎麼經營取決於你的對象,你所認識的他屬於什麼特質,以及你自己能不能經營各種感情的形式。不過可能接下來大家面對的環境可能無時無刻都有這樣的變動,如果只取決於能不能近距離的在一起,可能會是一個很大的難題。
問題三:在一起五年了,維持遠距離戀愛也三年了,喜歡睡覺不常回我訊息,到底要不要再堅持?
游美惠教授:我最近在高雄師範大學「愛情社會學」的課堂跟學生討論一件事情:大家都把愛概括成一種「感覺」,感覺對了就在一起。國外的專家史考特.派克(M. Scott Peck)寫了一本書叫《心靈地圖》,裡面四分之一都在談愛情,他要告訴你一個觀念-不要把愛建構化成只是感覺,愛其實很多事要「做事」,「do something」,要有些行動。所以在激情那種臉紅心跳的過程之後,你需要做的不是「感覺」,感覺撲朔迷離,而是你對對方有承諾、你願意do something、你是願意做一些事情的。用行動來證明愛,而不是說「感覺」在不在。
我們用前述理論去看問題中的這件事情,他很常睡覺這件事,可見他不願意為這個感情再付出一些行動。遠距離的戀情每天聯絡一下總是要的,只是對他來說睡覺比較重要,這時候就會使得我們對愛情的期許有失落。你其實也要問問自己:這是你要的嗎?如果不要的話你可能會覺得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你可以坦白跟對方表明這種情形會讓你對這段親密關係感到不滿意;不然就是改變互動的方式,彼此要有付出,聯絡可以協商,不一定天天跟你聯絡,可是隔天總要吧?如果聯絡佔你的時間太長,那我們可以協商出一個可以接受的方式,開誠佈公地講出來,不要變成心理的疙瘩;不然就是快刀斬亂麻,對方如果不願意付出,那你就放棄了,不要讓那種情況再繼續下去,因為顯然已經持續夠久了。
遠距離戀情以現在的社會來說,科技那麼發達,照理來說比較不會是一個困難,Skype、LINE,很多對話都可以看到對方,而且也不用花很高昂的電話費。溝通這件事是要花心力去做的、愛情是要花心力去維持的,它不會自然而然讓你們的感情維持在一定的溫度。
話說回來,很多人會想說「我們感情熱度不在了怎麼辦?」、「我們不再像以前熱戀那樣了怎麼辦?」告訴大家,研究發現再怎麼樣的伴侶,熱戀期兩年到三年極限,不可能繼續維持熱情、熱戀的感覺下去,再維持下去你會瘋掉。所以不要一直想說熱情不再,兩三年是極限,有的甚至更短,六個月、一年就差不多了,不要想像熱戀的感覺可以永久維持,當你走出熱戀不代表你不愛對方,而是你願意為對方付出、做些什麼事。行動比較重要,感覺不是不重要,而是不要只把那個感覺抓很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