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她)愛我?他(她)不愛我? 一個認知社會學取徑的分析

文:葉欣怡 /台北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現代社會中,愛情在人們的情感符號系統中扮演著關鍵的角色。本文主張愛情作為意指(signified),是透過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e)的象徵符號再現(represented)愛情的特殊性來自過度的滲透性(penetrability)和冗餘(redundancy)。許多象徵符號被選用或創造以傳遞愛的訊息,戀人們於是汲汲營營地利用這些愛情符碼來證明所謂的「真愛」。愛情作為一項意指,便因為它那貪得無厭(insatiability)的特性而惡名昭彰,解釋了為什麼戀人們總是需要反覆地透過許多愛情符號來確保愛的訊息能夠被對方聽到。

愛情是日常生活中傳遞的高度抽象概念,用來顯示某人是否正處於談情說愛的情況。常見的愛情符號從各種不同的層面「滲透」到人們的生活中。舉例來說,人們用小名或者暱稱來稱呼自己的戀人;更改自己的作息與日常時間安排來配合對方以突顯正和某人的愛情進行式;或在雙方關係中接受個人隱私的縮水。人們之所以仰賴這些所謂的愛情符號、甚至患得患失,全都是因為人們誤以為這些符號「本質上」(inherently)和它們所要傳遞的訊息畫上等號。也就是說,人們以為所謂的意符(signifier)(愛情符號)就等同於意指(愛情)。因此,我們經常可以觀察到戀人們將鮮花和甜言蜜語當作是愛情本身,享受收到花束和聽到甜言蜜語的片刻。愛情符號(意符)篡奪了意指(愛情)的地位,讓戀人們陷入了一個不折不扣愛情符號的叢林中。

更有趣的是,相較於在社會中較不受注意(unmarked)討論的愛情關係,某些類型的戀愛關係在我們的社會中顯得格外引人注目(marked)(Brekhus,1998)。將某些較為特殊和極端的愛情型態過度誇張與渲染的結果,造成人們對於愛情抱有某種不切實際的期待、甚至對於尋常的愛情關係及其本質的忽略。唯有將愛情視為一符號系統、並試著解讀其符號,我們才能夠理解究竟愛情是如何透過社會心理的模式來加以傳遞。

愛情符號的叢林

有許多習以為常的意符被人們用來代表愛情,可區分為五個主要的類型[i]:語言、象徵物、身體印記、時間編碼、與空間編碼。

1.語言

語言是用來傳遞意義最為抽象但卻最有力的符號。人們透過語言將「愛情」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加以編碼。首先,「愛」(或者是英文的love)這個字本身就被當作是愛情品質最強而有力的意符。談戀愛者總是渴望能夠聽到對方說出「我愛你」;我「愛」你和我「喜歡」你更是被嚴格區分並視為兩種不同層次的情感。其次,戀人們彼此間溝通時所使用的字詞和話語,通常是在和其他人溝通時無法派上用場。戀人們之間的對話總是充滿了甜言蜜語。此外,戀人們有時會以蜜糖、寶貝、甜心、和親親這類的特殊暱稱來稱呼自己的對象。在愛情的符號系統下,「蜜糖」(honey)不再是由蜜蜂所產出的香甜液體,而是代表著某人對於另外一個人極為正面的情感。儘管戀人們會以特殊的方式來和自己的對象互動和交談,人們通常會避免和其他自己所不愛的對象以類似的字眼與對話互動以避免混淆。當人們使用親愛的或是蜜糖來稱呼他人,通常會被視為是玩笑話;或者,更糟的情況是如果造成他人的困擾與不舒服可能被視為不當的騷擾。這也就是為什麼大部分的人必須小心翼翼地區分這兩種類型的對話(與戀人的對話,以及不涉及愛情的對話),以免自己被貼上不忠或花心大蘿蔔的標籤。

2.象徵物

許多物品被用來作為愛情的意符。比如說,在情人節時,巧克力就成為愛情的符號:即使不多說隻字片語,大部分收到巧克力這項禮物的收禮者,都能夠清楚地知道透過巧克力所想要傳達的訊息。另一個例子則是紅玫瑰,贈禮者可以肯定他們的情感能夠被確實地傳遞。如今,聖誕節是證明愛情的另一個重要節日,而珠寶,尤以鑽石戒指,更被用來作為象徵恆久不渝、浪漫愛情最重要方式,許多女性期待在另一半求婚時能夠收到一枚鑽石戒指;甚至相信只有Tiffany公司用來包裝商品的淡藍色小盒子和緞帶蝴蝶結才能代表「真」愛。

還有許多其他物品可以用來代表愛情,一旦這些物品被視為是愛情的象徵物,就會被注入愛情的「神聖性」[ii]。舉例來說,有些戀人們會穿著相同的上衣、同樣款式的鞋子、配戴一樣的項鍊、以及使用一模一樣的手機來展示他們之間的特殊關係。這些象徵物品便被注入愛情的神聖特質。倘使戀人中的任何一方毀損了這些物品,另一方通常會感到彼此的愛情也遭到了破壞。更有甚者,假使任何一方將這些富有象徵意義的物品和其他人一塊共用分享時,則代表第三者的介入[iii]。在大部分的社會中,心型被視為愛情的符碼,戀人們在寫給彼此的情書、電子信件、和文件中普遍地使用;而破碎的心型則被用來象徵愛情的終結。

人們往往會計算愛情象徵物的價值來論斷另一半對他們的愛有多深。於是,便宜或仿冒的鑽石戒指有時被認為可透露出虛情假意或對於彼此關係毫不在意。而忘記在特別的節日送上巧克力或是玫瑰也可能讓人起疑。。我們不應貿然地推斷「金錢」是愛情的有效符號,金錢至多只能說是一種準愛情符號(quasi-symbol of love):雖然金錢能夠買到許多象徵物以傳遞戀人們的情感,直接拿錢給另一半,而不是用錢購買巧克力、玫瑰、珠寶等物品,多半會被批評為不夠浪漫或是太過實際。人們的「社會腦袋」(social brains)造成他們將某些象徵物視為是象徵愛情意義的唯一方式,並認為兩者之間存在著絕對的關係。

3.身體印記

人們還透過自己的身體象徵性地再現愛情。對戀人們而言,打破彼此身體間的隔閡成為炫耀雙方愛情的重要方式。,儘管大部分的人認為口水、汗水和精液等體液很骯髒噁心(無論是我們自己排出的、或是他人排出的),情侶們通常並不介意和彼此交換口水(經由親吻或者分享食物或飲料)、汗水(透過彼此身體的近距離接觸)、或精液等體液(藉由性交過程)。依據不同的情境,情侶們會試圖藉由消除彼此身體間的隔閡,來宣告他們的你儂我儂。

在公開的場合,不乏見到情侶們牽手走路,且經常可以觀察到情侶擁抱與親吻的場景。除此之外,吻痕(俗稱「種草莓」)與唇印則是伴侶不在場時,用來顯示陷入愛河狀態。儘管從醫學的角度而言,吻痕不過只是身體特定範圍的瘀青狀態;但從社會心理的角度來說,吻痕經常地被看作是愛的象徵。而在私人空間中,性交被稱為「做愛」(making love),可以說是完美地再現了多數人們相信「交媾」(intercourse)是個情人之間才能從事的行為,及其所蘊含的意義。於是,對大多數人來說,發生於情人之間的性交是可接受的行為;但嫖妓與濫交卻是難以忍受的:性交通常被視為愛的象徵,金錢交易只是玷汙了這件事情。所謂的「一夜情」或「太快」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也經常被大多數人視為是道德上難以接受的行為;因為他們假定了這類性伴侶之間並不存在著愛(或只存在著「虛假」的愛),有損性交作為愛的符號所具備的價值。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許多人,並不知道該如何拒絕他們伴侶對性的索求:許多人固執地相信性交象徵著愛情,而一方拒絕性交只是證明了這兩人之間已經無愛了。共享食物、飲料、接吻、牽手、擁抱、和性交全都是愛情的文化符碼,且情人間不應拒絕這些行為;多數人無法忍受和不愛的人發生上述行為。當一對丈夫和妻子減少性交時,通常是被視為愛情枯萎的警示訊號。

戀愛中的人們也會透過特殊的穿衣風格來編碼(encode)愛情的特殊性質。於是,我們經常會聽到某人獲得以下的評語:「你今天穿的洋裝真漂亮,你今晚一定有約會吧?!」這就是說,人們假設當某人精心打扮時,這也是一種愛的象徵。我們也不乏聽到「你是不是談戀愛了?你最近看來容光煥發呢!」。有些人甚至將戀愛對象的名字或臉孔以刺青的方式留在自己身上;對這些人而言,這是另一種將他們的戀愛對象烙印在身體上的方式。

儘管性工作者和他們的顧客發生性關係,但大多數卻拒絕和他們的顧客接吻:對他們來說,接吻意味著「真愛」。人們對於身體可以做為愛情象徵的執著,甚至也被「制度化」(institutionalized)到法律當中:根據台灣的民法,法官們決定一對夫妻是否應該離婚的關鍵證據之一,就是一方能夠證明兩人已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發生性關係。換句話說,很久沒有性交是雙方不再愛對方的證明。

4.時間作為符碼

時間也被運用來做為傳遞愛情的符碼。儘管我們避免過晚聯繫他人,但隨時聯繫我們的情人是相當尋常的一件事。情人們總是努力地將周末時段保留給彼此去共度,我們通常必須和他人事先敲定碰面的時間,(卻總是可以很臨時地、在最後一刻(“the last minute”)才邀請我們的情人。而約會的頻率(frequency)和持續時間(duration)也是情人之間的愛情象徵符碼:高頻率和長時間的約會代表了愛的情感,與此相反地,低頻率和短暫的約會則通常象徵著冷卻的愛情。而在通訊軟體與手機app盛行的這個時代,兩人傳送訊息的頻率、傳送訊息的時間點、以及讀取訊息之後回覆訊息的速度,在在也都成為兩人感情濃淡的判準。

願意為情人耗費自己的時間,也是重要的愛情象徵。雖然珠寶和鮮花是傳遞愛情訊息的重要物品,有時沒錢的人也還是可以透過花費時間來彌補物質層面的匱乏。所以,人們往往在得知自己的情人花費了很長的時間親手製作禮物來贈與自己而感動不已。除此之外,安排自己的時程表只為了和情人見面也是一種傳達愛意的方式。比方說,取消和同事已經約定的晚宴、而和情人一塊看場電影確實能夠讓另一半感到快慰。在愛情的符號系統中,「時間就是金錢」(time is money)這個諺語應該被取代為「時間就是愛情」(time is love)。更有甚者,「王寶釧苦守寒窯十八年」這個經典的中國愛情故事,便是描述了一位妻子如何體現了兩人之間的「真愛」。同樣地,在西方文化中,潘妮洛普等待丈夫尤里西斯十年的故事,也同樣以等待來編碼愛情的象徵學(symbology)。

時間作為愛情符碼的另一個面向是,情人們多半會重視彼此之間重要事件的週年日,舉凡兩人初識的日子、兩人的結婚紀念日、以及彼此的生日。某些伴侶甚至要求自己的另一半記住兩人初吻、初次牽手、第一次發生親密關係等值得紀念的「特殊」日期。耗費心力去慶祝這些「週年日」成為另一種愛情的象徵;忘記慶祝則往往被當作是兩人愛情褪色的徵兆。

5.空間作為愛情符號

愛情也藉由空間的面向被加以象徵化。情人們彰顯彼此愛情的方式之一,就是讓自己所愛的人進入自己私人的空間。在未結婚的情況下同居、或是結婚之後居住在同一個屋簷底下都是愛的象徵(儘管在愛情的領域中,對大多數的人而言,婚姻想當然爾地更能體現兩人彼此承諾的決心)。住在一塊通常代表著能夠接受對方進入到自己的私人領域,情人們生活中的重疊性愈高則彼此所擁有的隱私也就愈少。情人的照片被放在皮夾中,成為手機的桌布,或者出現在辦公桌上。為了證明自己的真心,情人們有時還必須誠實告知對方網路購物帳號的密碼、電子郵件信箱的密碼等[iv]。情人們往往得向對方一五一十地說明每天行程的細節、雞毛蒜皮的小事;有時甚至得允許對方檢查他們的私人物品以消除疑慮。很少人能夠忍受自己所不愛的人「入侵」(invade)自己的生活、或是「騷擾」(harass)自己的隱私權:我們所不愛、但卻刻意闖入生活的人是「跟蹤狂」(stalkers);但當情人採取相同的舉措時,卻是感到窩心。

有時僅僅只是「沒有第三者存在於同樣的空間」,也能夠代表愛情。和不適當的人獨處一室則常引起遐想與非議。當不同性別的學生在自己的辦公室進行討論時,許多大學教授會刻意地將辦公室的門打開。也就是所謂的「孤男寡女不可共處一室,以免有瓜田李下之嫌」[v]。換言之,經過社會化的人們都很清楚,當兩個人獨處一室或者相約前往某些「浪漫的場所」通常就傳遞著愛情的訊息。

穿越愛情符號的叢林

個人們透過社會化知悉如何使用愛情的符號。愛情符號(意符)與愛情(意指)兩者之間的關係是人為建構的結果,人們必須透過學習才有可能知曉與掌握這些愛情符號所代表的意義。未經完整社會化的幼兒就不可能知道如何「解讀」心形與骷顱頭形狀兩者所象徵之天差地遠的社會意義。此外,年幼的孩子經常透過惡作劇或者過重的身體觸碰(如扯辮子)來傳遞愛的訊息。正因為我們必須使用冗餘(redundant)的符號來展現我們的愛情,即使是成年人也不斷地經驗著愛情符號的持續社會化。在手機通訊軟體盛行後,人們學會必須盡快回覆情人傳來的訊息;而「已讀不回」往往象徵著落花有意、流水無情。仍然有許多成年人不知道如何透過適當的愛情符號來為自己代言,於是有許多的雜誌專欄甚至是專書被用來傳授讀者應該如何替自己的情人選購禮物,或是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適當地與情人互動等知識;也有許多的廣告試圖說服觀眾它們所販售的商品將有助於買家大膽與有效地表達自己的愛意。

社會化的人們往往也會將某些道德規範的標準加諸在愛情符號之上。人們需要學會並知悉愛情符號,以避免自己會不小心地將負面訊息傳遞給自己的情人,又或者錯誤地將愛情的訊息傳遞給自己不感興趣的對象。在台灣選擇鞋子當作禮物意味著「我希望你走」,而贈送梨子則因為諧音而代表「分離」。無法適當地使用象徵符號來傳遞愛情有時會引來懲罰。不和情人共度寶貴的周末卻沒有給個合理的解釋時,可能會被對方責怪是自私或者不忠;不和情人分享私人空間時則可能被懷疑是有第三者介入;而在特殊的日子卻沒有贈送禮物則會被指控為小氣吝嗇或者無情。

愛情符號在不同的脈絡下並不具有一致的意義。在某些文化中親吻臉頰或者牽手意味著超乎友誼的正向情感,而在另外的文化中只是社會禮儀的一環。當某些人將性交視為是明顯愛情的象徵時,娼妓與「花心大蘿蔔」則拒絕這樣的論述。愛情符號的世代差異也透露出符號的意義會根據不同時期而有所改變,在傳統社會中,擁抱經常代表著情人之間的愛情,在現代社會中,擁抱往往只是普通朋友之間打招呼的舉動。儘管某些年長者認為高頻率的聯繫與共享食物意味著愛情;年輕族群可能認為這些只是普通朋友之間從事的行為。

從愛情符號來分析,不難理解有些人為何對於結婚的各項排場如此重視;對於婚戒的品牌、鑽石的大小、實際的價格那麼費心;以及對於臉書上頭的交往狀態這般執著。這些都是錯誤地將愛情的意符視作愛情本身。更有趣之處是所謂的愛情本身的確就是得透過這些象徵符號才能加以再現,才有可能被情人們捉摸。這些愛情符碼構成了迷宮般的符號叢林,讓人們有時宛如陷入迷霧、難以穿越。往往是苦了陷入情網之人,但許多人們仍對此甘之如飴[vi]。本文指出認知社會學的取徑讓我們得以理解愛情符號的社會建構性,愛情符號僭越了愛情本身,搖身一變成為某種不同於日常凡俗(mundane)的存在[vii]。也因此,人類社會從古到今、無論西方東方,都有著無數的歌曲、戲劇、詩詞、繪畫等各種作品試圖勾勒雋永的愛情!

註解

[i] 在此我並不試圖窮盡所有可能被運用的愛情符號,僅提供多元的例子以利討論。

[ii] Nippert-Eng在她的研究中提到午餐的便當也可以被視為是愛情的象徵,她提到:「…午餐的愛心便當…是專門針對被愛者的喜好所精心準備…有一票男性甚至成功地讓他們的伴侶陷入一場競賽,每天絞盡腦汁地透過自製的愛心餅乾來互相較勁」(1996:94)。

[iii] Mary Douglas (1996) 用「心理髒污」(mental dirt)這個概念來描述當被其他和自己不同類屬的人或物所威脅時,人們內心所萌生的感覺。這樣的概念可以被用來幫助我們理解第三者為什麼會被視為在一種社會心理的意義上「玷汙」了愛情及其象徵物。更重要的是,用來「淨化」所謂髒污(第三者)的儀式,通常是把戀人們之間那些被汙染的物品丟棄、又或者是將電腦或手機內由第三者所發送來的簡訊或信件完全刪除。又,我們也不該忘記,所謂的第三者也會試圖利用愛情符號來傳遞他或她的愛意;在此我只是想指出戀人間愛情符號的排他特質

[iv] 換言之,允許對方進入自己的網路虛擬「空間」。

[v] 然而,這種道德規範的限制顯然並非平等地適用於男性和女性。通常,若一個已婚女性和另一位男性獨處一室所引發的負面後果要來得嚴重許多。

[vi] 甚至,新聞事件時有所聞的「恐怖情人」,其實往往也就是錯誤解讀愛情符碼、或者是過於堅持愛情符碼所造成的悲劇結果:比如,震驚台灣的台大宅王當街砍殺女友事件(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3/404487.htm),以及男子癡纏跟蹤女性多年事件(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609/518616.htm)等。他/她們或許過於堅持要侵入對方的私人空間、或者認為對方不再遵循愛情符號等,因此採取激烈的手段試圖加以「矯正」。

[vii] 也於是,「不愛江山愛美人」這種對於愛情的追索,在古今中外都沾染上一層風雅與不俗。

參考文獻

羅蘭 巴特(Roland Bathes),汪耀進等譯,2010。《戀人絮語》。台北:商周出版社。

齊格蒙 包曼(Zyamunt Bauman),高瑟濡譯,2008。《液態之愛:論人際紐帶的脆弱》,台北:商周出版社。

烏利西 貝克(Ulrich Beck)與伊莉莎白 貝克-葛恩胥菡 (Elisabeth Beck-Gernsheim),蘇峰山等譯,2014。《愛情的正常性混亂:一場浪漫的社會謀反》。台北:立緒出版社。

安東尼 紀登斯(Anthony Giddens),周素鳳譯,2001,《親密關係的轉變:現代社會的性、愛、慾》。台北:巨流出版社。

Lynn Jamieson,蔡明璋譯,2002。《親密關係: 現代社會的私人關係》。台北:群學。

魯曼(Niklas Luhmann),張錦惠等譯,2011。《愛情作為激情:論親密性的符碼化》。台北:五南出版社。

孫中興,2015,《學著,好好愛:台大超人氣「愛情社會學」精華,六堂愛的必修課,翻轉愛的迷思》,台北:三采出版社。

Brekhus, Wayne H. 1998. “A Sociology of the unmarked: Redirecting Our Focus,” Sociological Theory 16:34-49.

—————. 1996. “Social Marking and the Mental Coloring of identity: Sexual Identity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Sociological Forum 11:497-520.

Douglas, Mary. 1996. Purity and Danger: An Analysis of Concepts of Pollution and Taboo. New York: Praeger.

Nippert-Eng, Christena E. 1996. Home and Work: Negotiating Boundaries through Everyday life.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Swidler, Ann. 2001. Talk of Love: How Culture Matter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Zerubavel, Eviatar. 1999. Social Mindscapes: An Invitation to Cognitive Sociolog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1989. The Seven-Day Circle: The History and Meaning of the Week.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 1987. “The Language of Time: Toward A Semiotic of Temporality,” Sociological Quarterly 28:343-47, 353-54.

(本文原載巷仔口社會學,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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